2013年3月26日本人在给山东财经大学总裁班讲学,在济宁给全省担保、小贷、民间放贷、典当300多位业内人士讲民间借贷融资策划36计”,较系统全面讲解各种民间借贷经营风险特别是目前法律环境下合法化对策,具有很强实用和可操作性,深受山东和各地欢迎,这也算是朱博士再次为民间金融发展出一点力。
本人在授课中通过生动地案例和清晰的法律解释,为大家分析了民间借贷合法化应该遵守的几大原则:
第一、公民之间合法的借贷是受法律保护。
第二、不得向非特定对象融资。
第三、不得公开宣传。
第四、不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和非法借贷。
第五、利率在银行同期贷款利率4倍以内等等。
不要触碰法律的高压线,民间融资合法化是不难做到的。作为民间放贷机构,可以扩展自身的经营思路,做到合法经营,把企业做大做强,有效地规避了经营中的风险。作为借款方也拓宽了自己的融资渠道,减轻了融资的成本,同时在法律的框架内有效地保护了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间借贷的合法化可以说是双得益彰的事情,既活跃了民间资本,又对我国金融体系的贷款业务作有效的补充,也可以推动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步伐,建立多层次的信贷服务体系,从根本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的问题。
“民间借贷融资策划36计”的含金量很高,涉及的法律条文很多,本来既专业又生硬,朱博士有机地把金融、财税和法律的知识点融会贯通在一起,还通过大量的精选案例,把整个课程演绎得通俗易懂,在座的学员们都受益匪浅,意犹未尽,解开了多年来在民间借贷经营中的很多盲点。手机1361141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