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合同签订:生产科设备办根据已确定批准的设备计划和技术协议要求,组织合同商务谈判,并按合同法要求签订购销合同。
1.2. 非标设备设计:设备厂家根据合同条款和设备技术要求进行非标设备设计或三图一卡设计,提供委托单位进行设计会审。
1.3. 设计会审:生产科设备办、工艺技术部门和使用单位赴厂家进行设备设计会审。
1.4. 设备制造:设备厂家根据设计会审确认后的技术方案进行图纸设计并投入制造阶段。
1.5. 预验收:设备制造厂家在设备厂家组织设备加工预验收,有必要时设备部、工艺技术部门和使用单位派员参加厂家预验收工作。
1.6. 设备发货:经组织验收的设备进行解体包装、由设备厂家办理有关手续发运。
1.7. 开箱验收:生产科设备办按合同条款组织货物运输到位,并组织开箱验收,必须有设备使用单位参与开箱验收。
1.8. 组织安装:生产科设备办对到位设备组织施工队伍进行安装调试,需要设备厂家进行安调的则通知对方派员,生产科设备办安调前应按合同要求进行设备基础施工和保养。
1.9. 安装调试:属本公司安装调试设备委托技改队进行,属设备厂家安装调试的按合同条款进行,本公司仅作基础施工准备。
1.10. 组织验收:生产科设备办对已完成安装调试的设备组织各有关单位(设备使用单位、工艺技术部门、生产科、财务科等)进行验收。
1.11. 交付使用:生产科设备办对验收通过的设备办理设备启用手续,交付使用单位使用。
1.12. 结算付款:财务科依据设备验收单、入库领用手续、预付款以及合同条款要求进行结算付款。
1.13. 设备转固:财务科根据完善的手续进行设备转固。
2. 附则
2.1. 制、修、废。本管理流程,经公司经营委员会(中、高层领导班子组成)审议后,呈请总经理承认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2.2. 公告实施。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公告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