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观教育扭曲,成为变相拜金主义的诱发因素(11)
第二,实施物质刺激要因事而异
家长在对孩子给予物质奖励的时候,要根据不同的事情,给予类型不同的奖励。
比如说,许多家长都会根据孩子成绩的好坏,学习是否努力来进行奖励,其实,学习是属于孩子自己份内的事情,而且更重要的是,学习过程的重要性,要远远超过学习结果本身,在这一类事情上进行奖励,无疑意味着将奖励本身的价值抹杀,其结果无异于滥施恩惠。
第三,实施物质刺激要因时而异
给予孩子的物质奖励,一定要把握好时刻,万万不可陷入随心所欲的境地。
俗话说,无功不受禄,对于孩子的奖励也是如此,当孩子在某一方面取得突出进步的时候,必要的奖励可以调动其取得更大进步的积极性,而不分时段,只凭一时喜好的物质奖励,形同于随手对孩子的贿赂,不但起不到激励的作用,反而会令家长的威信大打折扣。
同时,对待不同年龄阶段的孩子,也应当精心选择奖励的种类,奖励的方法是多种多样的,在实施奖励之前,家长一定要弄清楚,什么年龄段的孩子,适合什么样的奖励,对于自己奖励的手段、技巧、教育方向、目标是什么,也一定要有足够清醒的认识。
第四:实施物质刺激要力求兑现
关于家长失信于子的害处,我们在前面已经谈到了,我们必须要牢记的是,物质刺激使用不当,固然对孩子的成长不利,但如果对孩子失去信用,那么其后果就远非金钱所能挽回。
更重要的是,在家长对孩子允诺的同时,必须要进行一下逆向思考--是否应当用自己的期望来要求孩子,要明白,孩子和家长处于两个不同的代际,因此也就有着完全不同的人生,举凡将自己的意志、愿望强加给孩子的家长,无一不会遭到最猛烈的失败。
其实,正如我们本节开头的名言所说的那样,教育孩子健康成长,关键就在于激发其自发努力的上进心,在这个过程中,无论采用怎样的手段,都必须围绕这一核心来实施,举凡对孩子上进心有损害的措施,都必须为我们的家长所特别注意。
当我们完成了这一轮的探寻之后,一个严峻的事实就此横亘在我们面前:当家庭教育中激励模式出现如此之多的问题时,就恰恰说明了我们的家长还不擅长于对孩子进行鼓励。这一轮的探寻,仅仅标志着一个开端,而真正意义上实现家庭教育观念的一大飞跃,还有待于我们的教育工作者与家长用更大的心血来完成。
本章后记
任何形式的鼓励措施,无不希望孩子能够取得更大的进步,这一点是任何人都无法否认的。
从家长的角度来看,这一结论尤为贴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