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之爱欠缺精髓,同时忽视非智力因素的培养(7)
第一类:属于孩子自己的事情。
通常来讲,孩子处理事务的效率比较低,在许多时候,当孩子还没有及时处理自己的事务时,我们的家长就已经抢先代劳了,久而久之,孩子便陷入了习惯性的等待之中,正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许多孩子连最基本的穿衣、洗脸都无法独立完成,其原因就在于长时期的等待中,已经使得孩子不仅丧失了自立的能力,更丧失了自立的愿望。
第二类:孩子力所能及的事情
在家庭生活中,除了孩子自己的事情之外,还存在着许多适合其培养自立能力的家务劳动,这些劳动的共同特点是危险系数小、劳动量小、简单易行,而这些看似琐碎的劳动,恰恰构成了家务的大部分。
假如我们的家长有意识地让孩子从事一些此类劳动,那么在孩子轻松完成劳动的同时,既锻炼了其动手能力,同时也对劳动的价值产生了新的认识,由此带来的是良好的工作能力与工作态度。
第三类:孩子们的集体活动
当孩子进入幼儿园、学校之后,往往会遇到许多有组织的集体活动,比起前两类事情,集体活动特别是集体劳动的意义尤为重大。
除了我们提到的各方面锻炼之外,由于这类事情往往是由许多孩子共同参与、共同完成的,在这个过程中,孩子不仅可以学会如何与其他成员配合,更能够增强集体观念。
由此,我们已经完成了对中国家庭教育中溺爱机制的探讨,然而我们的问题远未结束,在看到我们的家长溺爱孩子的同时,另一个非说不可的问题,也正浮现在我们的眼前。
6.成功真正的动力之源
精神的浩瀚、想象力的活跃、心灵的勤奋,加上智力的强化,构成了天才的全部。
——狄德罗
在我们开始这一节的探寻之前,先来试着回答这样一个问题。
决定一个孩子成功的关键究竟是什么?
在许多家长看来,智力标志着一个人卓尔不群的观察力,强大的记忆力、准确的思维能力、灵活的想象力、专一的注意力。当一个孩子在这构成智力的五大因素上达到了较高的标准之后,就意味着他将会在自我发展方面获得极大的成功。
然而,智力仅仅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一个指标而已,智力不可能代表孩子发展的全部,举凡认识不到这个问题的家长,无不会陷入来自多方面的困扰。
我们不可否认的是,智力存在着高低之别,但是当我们看到下面的一组数据时,就会对智力产生全新的认识。
根据我国心理工作者对二十万人口做出的统计结果显示,智力特别高的人,仅仅占到了统计总数的0.3%,同样的,那些智力特别低的人,也只占到了0.3的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