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钱科宇
所谓执行力是“执行并完成任务的能力”,它包括执行任务所需的知识、技能和意愿。在组织中,结果往往与目标之间有很大的差距,其主要原因是“执行者”本身的愿望不够高,提高执行力的切入点,首先是提高人们对问题的认识和认同,然后才是方法。
通常组织中人们常常不会自动执行一个现成的方案,即使这个方案很不错。而许多顾问相信自己的职责就是提供方案,许多部门也认定,开发方案是上级主管和顾问的事。大家背后的假设是,组织改进的难点在于开发出高水平的方案。一旦有了好的方案,各部门照着做,然后进步自然会来。
但实际情况是,人们没有真正弄懂:为什么要实施这个方案?虽然人们也许会去做,但并不情愿;也许懂了方案的意思,但他们并不赞同这样的方案,在执行中会就很消极;如果他们觉得方案设计者没有征求他们的意见,或者感到自己不被尊敬,也会消极地执行方案;最后,他们更可能弄不清自己在方案执行中的定位和责任,于是被动等待上级的安排,使执行的过程走样。
管理顾问钱科宇指出:部门的执行力,集中体现在员工对部门目标与环境的认知和业务运作及应变能力上。绝大部分人只有对于自己参与开发的方案,才会更投入、更自觉地执行。由于人最重视与自己有关的事,因而当管理者或员工没有机会参与意见和影响的时候,他就会放弃对这件事的积极关注。他们不会觉得思考和尝试“更好的做法”是自己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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